离婚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

2020-07-21 17:12:40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189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生有子女的,那么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则就由法院进行判决。此时,离婚子女的抚养涉及抚养费问题,有一部分离婚夫妻认为离婚之后不想再有瓜葛,所以想着对方一次性支付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下面专业离婚子女抚养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

1、《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起诉。

二、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

专业离婚律师提示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但是因为离婚子女的成长需要时间,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话不能保证之后抚养费的增加,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之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任何责任,但情况发生改变时,是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的。

三、相关法条:

1、《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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