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在还贷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北京去那找离婚律师
在北京,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购房,离婚时正在还贷的房子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来处理。以下是常见情况及分割原则:
一、房产性质: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等分割。但由于房产存在贷款,分割时需要考虑贷款未还部分及房产现值等因素。
二、分割方式
离婚时对正在还贷的房产,常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 一方取得房产,另一方获得补偿
这是常见的分割方式。一方(通常是有能力继续还贷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款。
补偿款计算方式一般包括:
房产现值(可通过评估或双方协商确定)
减去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
再按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比例(如出资比例、还贷情况等)进行分割
举例:
房产现值500万元
尚未偿还贷款本金200万元
房产净值 = 500万 - 200万 = 300万元
如果双方对房产贡献相当,每人可分得150万元
取得房产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150万元补偿
2. 双方继续共有房产,共同还贷
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放弃房产,也可以协商继续共有房产,共同承担还贷责任。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操作难度较大,尤其是在再婚或一方不愿继续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容易产生纠纷。
3. 出售房产,分割房款
双方也可以协商将房产出售,用售房款偿还贷款后,剩余部分按比例分割。这种方式适合双方都不想继续持有房产的情况。
三、还贷责任的分担
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通常会明确:
房屋所有权归属
尚未偿还的贷款由谁继续偿还
另一方是否需要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过户)
补偿款的支付方式与时间
如果离婚后房屋贷款仍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另一方在获得补偿后,一般不再承担还贷责任。
四、法律文件与手续
离婚协议:双方可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分割、贷款承担及补偿方式。
法院判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产权变更:如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可能涉及税费。
五、特别提示
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的情况较为复杂,可能涉及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合,分割方式会有所不同。
房产登记情况(如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也会影响分割。
贷款银行是否同意变更还款人也是实际操作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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