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2019-08-17 21:19:50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585

对方提出离婚也就是说对方是原告,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但是法院终仍然判决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单独提起诉讼。另言之,如果被告同意离婚的,就只能是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之后不得另行单独提出。

一审时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二审期间才提出的,由于人们法院实行二审终审,因此,法院只能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不能直接进行判决,需告知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单独提起诉讼。

当然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赔偿要求需要对方有以下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是指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一般应构成轻微伤,如构成轻伤的话就涉及到故意伤害罪了)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持续性、经常性的受到家庭暴力的话,就会构成虐待)。

目前在我国,并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就要赔偿另一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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