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继续起诉吗?

2022-06-27 15:01:12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480

       离婚时有很多种情形,双方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生活中有很多夫妻的离婚过程并不是很顺利,发生财产纠纷、子女纠纷、债务纠纷的也大有人在,同时,也存在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这时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那么如果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继续起诉吗?

  案例: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一审判决下来后,然后因为很多因素,男方想离婚了,女方又拖着不离婚,协议不了,男方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吗?需要等半年的二审期限吗?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您而言,在次离婚诉讼中,您的诉讼地位是被告,不受该法律条款的约束,简言之,您无需等待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现在就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您起诉的离婚诉讼中,法官会再次重新审理是否存在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例如,夫妻一方是否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否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否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是否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否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双方存在严重争议,建议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在律师的帮助下可以争取到更多的财产,大限度保全自身利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132-4015-4941

邮箱:jiali@jialilaw.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Copyright 2021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15186号-2 技术支持:家理律师事务所
本站相关搜索:北京婚姻法离婚,北京婚姻纠纷,北京离婚程序,离婚纠纷,北京律师,抚养费标准,离婚手续怎么办,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咨询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