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户口需要强制迁出吗?

2022-06-10 15:54:36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591

一般来说,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和户口存在必然联系,迁户口也并非强制。关于离婚子女户口是否需要强制迁出困扰了许多父母,今天我们就一起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希望您可以有所收获。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或者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若双方协商一致,办理合法的手续和证明即可办理孩子户口迁移的手续。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户口就跟随直接抚养一方,若办理子女户口迁移,需要分情况讨论:

1、双方协议离婚:此种情形下,若双方在协议中已经对孩子户口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直接抚养一方一般应道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一般需要携带以下申请材料:;户口簿;凭离婚协议到迁入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户口迁入证明信,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凭准入地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若双方在协议中并未约定孩子户口问题,则实践中通常需要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由派出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若无法达成调解,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单方凭申请材料进行孩子户口变更。

2、双方诉讼离婚:此种情形下,若调解书或判决书已对孩子户口问题进行处理,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凭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将准迁证交给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离婚不仅会给夫妻双方带来影响,也会给孩子带来阴影,所以好聚好散对于离婚双方来说更为有利。关于离婚子女户口是否需要强制迁出,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及时反馈给离婚律师,专业律师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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