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儿子老了以后财产怎么分配

2019-06-04 21:31:42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733

一、没有儿子老了以后财产怎么分配?

没有儿子去世之后的财产分配是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顺序继承人。”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组织成员的,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其实,老人生前的遗产也并不是只有儿子一个人可以继承,如果老人名下没有儿子,只有女儿,总不见得在去世之后宁愿把这笔财产捐了都不留给自己的女儿。同样的道理,有些人所谓的没有儿子,可能是在儿子去世之后就成了孤寡老人,去之后没有人继承的这笔财产一般都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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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

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

注意: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对于婚前一方已实际按揭的房地产,而婚后共同支付供楼款的房地产分割,原则上应以离婚时的房地产评估价作为分割基数,计算共同供楼款占整个楼款本息的比例,按此比例乘以房地产评估价所得的数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该部分权益应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按揭名义人应在将该权益50%的对价支付给对方后才享有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

四、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毁损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时,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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