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提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你同意吗?

2022-01-06 14:30:07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503

2022年新年刚过完,就有粉丝艾特我,表示疑惑,让我解读一下关于山东高院发布的一篇名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截至到目前文章已删除,但是有网友给我发过截图,感兴趣的话可以听听前面我发布的视频解读。

山东高院在文章中提到新司法解释明确:「出轨不属于同居行为,不能据此要求离婚」,新法律趋势是:「防止轻率离婚」。

文中还称,出轨的证据仅证明你的配偶存在不忠诚行为,但是没有证明你配偶与他人同居,更没有证明你们感情破裂,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这篇文章发出后之所以引发热议,主要是大众难以理解的是:这是什么道理?对方出轨了还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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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看完感觉山东高院的文章,它的意思其实是:提出离婚一方不能仅以出轨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还应当向法院证明出轨已经导致双方感情破裂了。

出轨——>感情破裂——>离婚

而不是

出轨——>离婚

从法律上来讲就是:出轨并不是法定的离婚理由。

如果以「出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一定会驳回,而是会综合判断「出轨」是否已经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婚姻之所以具有权威性,一个又一个的钢印在结婚证上很明显,它保护着一对又一对夫妻。

山东高法的文章标题是有些不严谨的,正如观察网所说的,「不能请求离婚」和「没有判决离婚」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如果不能仅以出轨为由提出离婚,那婚姻中的忠诚和责任何在?若离婚很难的话,结婚的人,又会不会瞬间少了很多?

要知道婚姻是自由的,结婚是如此,离婚也应该是如此。离婚自由就意味着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不要说出现了「出轨」,就是什么都没有出现,一方确实铁了心要离婚,也终究会判决离婚。

出轨并不属于请求离婚事由中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这项理由,但是仍然可能作为兜底条款中「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申请理由。

后想说,如果配偶真的有出轨行为什么样的证据会被法院认可呢?

比如写道歉声明承认事实、还有手机聊天记录、打车行程记录、开房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法院分析判断。

还有哪些证据会被法院认可,想知道的可以私信我,我会把如何搜集证据详细告知。我是易轶,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任何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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