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经济适用房产权子女可以继承吗?

2020-11-11 15:44:07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950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行政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税费等优惠政策,建成以后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住房性质相对于不同于平时的经济适用房,在一部分老人去世或者生前年岁较高时,涉及到军产经济适用房的话还是需要提前注意的。那么,军队经济适用房产权子女可以继承吗?

军队经济适用房凡是按规定以综合成本价或市场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所购住房可依法进入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其余收入归个人所有。

所以军队经济适用房有使用权的房子子女是能继承的,既然你们原是用产权房换的现在这个120的,应该就可以补交一些钱后就可办产权证了。建议先办理产权证好。

同时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证没下来公证处不可能给你公证的。办理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去,如老人确实年高,可请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你家办理,但工作人建议指导下进行好。

专业离婚律师提醒军队经济适用房的继承过户还是要看部队的几点相关规定:

1.如果部队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有且只有自己和家人的名字,且部队没有明令禁止,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2.部队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是有一定要求的,其产权手续的办理,按照建设部、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售房单位集中到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

3.如果所购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实行准人制度,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所含土地收益,及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其余收入归个人所有。

由于部队经济适用房继承情况较少并且相对于不同,遗产继承律师建议在继承纠纷中涉及此类问题,及时咨询律师及专业人事,明确房产信息及房产纠纷情况,争取利益的大化,并且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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