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首付父母出资证明有哪些

2019-05-21 21:42:18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840

一、购房首付父母出资证明有哪些?

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法关于房屋分割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买房的出资证明材料有很多,关键是不一定父母支付首付,房产就归父母所有。如果首付是父母资助的,那双方就应该格外留意房产证上的名字。但是,父母作为出资人当然有权利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能不能接受就看家人们后协商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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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法律规定是什么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房产是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属于一个人的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父母为了结婚而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离婚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应该从产权证入手。也可能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可能登记在儿媳名下,也可能两个子女名字都登上。从这三面考虑。请看下面的分析:

(一)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如何分割

在购房时,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如果婚前购房,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离婚时会将房子归产权登记人名下,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增值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偿还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二)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分割时先认定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买的,出资的一方有有权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

(三)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首先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按实际双方应得比例分割。

二、双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由于房价的上涨,父母在考虑子女结婚购房时,都会考虑彼此的经济问题,为了不给子女一方父母带来繁重的经济压力。双方父母都会考虑,双方父母考虑共同出钱为子女购置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房子的产权有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有的产权登记在两个子女的名下。

婚后感情不和,双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双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的是双方子女的名字,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如有约定的除外。

(二)双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离婚如何分割

双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办理离婚时,房产也是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不能视为是对产权登记人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不管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只要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那么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即便是后期离婚,那么也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如果是父母出资一半个人出资一半,那么也是有自己的一部门,可以进行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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