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北京婚姻找律师调解

2025-07-03 08:02:57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746

在北京,因(即一方存在)导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虽然本身并不直接决定财产分割的比例,但如果行为构成“重大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适当多分,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房产、车辆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均等分割​​,即双方各得一半。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应​​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如果一方存在(尤其是构成重大过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适当向无过错方倾斜。

​​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二、是否影响财产分割?

​​是否构成“重大过错”​​

如果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符合《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财产。

但单纯的(如偶尔出轨)如果没有达到“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程度,法院可能不会直接认定为“重大过错”,但仍可能酌情考虑。

​​无过错方可主张多分财产​​

如果行为被认定为“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适当多分,但具体比例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裁量,通常不会大幅倾斜(如60% vs 40%)。

​​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因一方“与他人同居”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通常数额不会太高(几万元至十几万元)。

三、具体分割方式

​​房产分割​​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仍需分割。

如果一方存在且被认定为重大过错,法院可能判决无过错方多分份额(如60% vs 40%)。

​​存款、投资等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股票、基金等投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如果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法院可以判决其少分或不分。

​​其他财产​​

如车辆、贵重物品等,也按共同财产原则分割,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

四、证据的重要性

​​证明的证据​​

如果无过错方希望主张多分财产或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行为(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但需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如可能无效),建议通过合法途径收集。

​​法院裁量权​​

即使有证据,法院仍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裁量财产分割比例,不会仅因就大幅倾斜。

五、总结

在北京,因导致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但无过错方可主张多分(如60% vs 40%)。

如果构成“与他人同居”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法院的裁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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