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时,是发离婚证吗?

2020-07-16 14:37:03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666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是可以协商一致登记离婚的,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双方在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有争议的话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那么,法院起诉离婚有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起诉离婚有吗

没有,法院判决的离婚只有离婚判决书,没有。,是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就财产处理、子女安排等达成的一致意见由民政部门所颁发的离婚凭证。对于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案件,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本身就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凭证。因此,二者都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有效凭证。

法院起诉离婚有吗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5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是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婚姻关系的基本要素是夫妻感情,有无夫妻感情,是婚姻关系能否持续存在的前提。为正确适用婚姻法,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在1953年3月13日发布的《有关婚姻问题的若干解答》中指出:"人民法院对于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如经调解无效而又确实不能维持夫妻关系的,应准予离婚。如经调解无效,但事实证明他们双方并非到确实不能维续同居的程度,也可以不批准离婚。"这一解答将"不能维持夫妻关系"作为准予离婚的标准。

1963年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意见》中,进一步提出对那些感情已完全破裂,确实不可能和好的,法院应坚持做好坚持不离一方的思想工作,判决离婚。

法院起诉离婚时,是发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起诉离婚后就有离婚判决书,判决书就是双方离婚的证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随时点击右侧咨询框,咨询我们的专业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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