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玩消失”,我该如何离婚?

2020-06-30 13:21:30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412

在离婚案件中,“找不到被告”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难题,除了会增加案件难度,还会拉长离婚的时间战线,增加诉讼成本。今天给大家讲一个离婚时“找不到被告”的案子,希望给能给大家解惑。

案例简介

齐天和白雪梅是青梅竹马的校园情侣,两人一路从青涩走向成熟,即使大学期间有长达四年的异地,也没有分手。大学毕业的第二年两人领取了结婚证,一直都是羡煞旁人的恩爱夫妻。

结婚的第三年,白雪梅跟丈夫齐天提出想到美国留学,完成年轻时的梦想。了解到妻子的想法后,齐天把白雪梅送到了美国。起初两个人感情不错,齐天还经常到美国看望白雪梅,可随着时间推移,两人联系渐少,感情逐渐转淡,齐天渐渐不再联系白雪梅,白雪梅也经常找不到他。半年之后,齐天突然给白雪梅发了一条短信:“我爱上别人了,我们离婚吧。”然后,彻底在白雪梅的生活中消失了,他拉黑了白雪梅的所有联系方式。白雪梅不仅联系不上齐天,从齐天家人那里也打听不到任何讯息。无奈之下,白雪梅决定离婚。可是她人在国外,又联系不上齐天,该怎么离婚呢?

 

其实在我国,离婚分两种形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性意见,可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双方亲自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领取。

本案中,白雪梅无法联系到齐天,两人无法就离婚的相关事项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的方式看来是不可行的。

 

那么,白雪梅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但关于诉讼离婚的方式,白雪梅有以下这么几种选择: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也就是说白雪梅提出离婚,齐天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在向齐天送达法律文书时,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又根据《民事诉讼法》92条的规定,公告期限为60天,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了,那么经过60天的公告期,无论齐天看到或是没看到法院的公示信息,都视为送达了,经过上诉期,法律文书就生效了,白雪梅和齐天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需要注意的是,白雪梅和齐天是在国内结婚的,现在白雪梅在国外,齐天不知所踪。如果白雪梅不能回国,需要提前委托国内的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委托时白雪梅需要填写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国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然后在我国驻外大使馆公证,由其律师在国内向齐天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总则》第40条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此处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失踪人配偶,即本案中的白雪梅。

那么怎么理解下落不明呢?通常要到公安机关备案,经过两年之后,才能满足这个条件。满足这个条件之后再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受理之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经过3个月,仍然杳无音信,人民法院就可以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决了。

又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动消灭。

根据《民法总则》第47条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也就是说,如果白雪梅不起诉离婚,而是直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的话,法院宣告齐天死亡的判决一旦做出,白雪梅就和齐天解除了夫妻关系。

 

以上这些方式都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果,但在离婚效率和财产分割上会产生差异。

以种方式离婚的,法院会依法审查两人是否感情破裂,如果法院不能认定双方感情破裂,次很有可能不会判离,一般都要等到第二次起诉才能成功离婚。在第二次判决离婚时,在能查明财产情况的基础上,法院有可能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平均分割的方式比较常见。

以第二种方式离婚的,法院有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需要,在宣告失踪的同时,指定财产代管人,一般情况下,财产代管人由他的成年子女、父母等代管,这就需要法院来根据实际情况来裁定了。财产代管人一般不了解其夫妻共同财产的构成,此时白雪梅若不能拿出清晰的财产权属证明,法院一般也不会对财产进行分割。

而根据第三种方式,申请宣告死亡的配偶除了可以拿到两人共同财产自己那部分外,同时可继承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份额。

 

在实际案件中,很多“找不到的被告”其实并未失踪和死亡,只是单纯在逃避离婚诉讼。所以,法院在受理因想要离婚而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案件时,是非常慎重的。相比单纯的离婚诉讼,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带来的结果是更严重的,所以大部分离婚案件,很多时候还是以“被告人缺席审判、法院公告送达”的形式结束。

对于逃避离婚诉讼的人,我要提醒的是,虽然逃避诉讼可拖延离婚时间,但往往也会让案件朝着不利于未出庭的一方发展,所以,建议此招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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