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要的材料

2020-03-25 21:08:58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300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结婚证;

2、本人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上本人页面上须有户口专用章);

3、本人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4、离婚协议书三份(电脑印出来,A4大小纸张);

5、每人两张二寸单人彩色免冠半身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片);

6、现役军人需由县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统一格式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本人军官证或士兵证(军官证号、出生日期、部队名称有变化的,需部队政治机关出具证明,证件过期须更换有效证件)。

北京离婚律师提示:协议离婚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般来讲,离婚调解是省时省力、经济发展的离异方法。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之要求,离婚调解须具有下列好多个标准:

(一)彼此被告方系合理合法备案的夫妇;

(二)彼此被告方离异是彻底同意的;

(三)彼此被告方对孩子抚养权、资产和负债解决等事宜达成共识;

(四)一方或彼此被告方的户籍是本管辖区内的居民户口;

(五)申请离婚备案的彼此被告方务必另外到一方居民户口所在城市的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不可授权委托别人代理商。

之上几个方面,假如有一切一点达不了协议书,就只有根据起诉方法离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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