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房产债权人可以要求冻结执行吗?

2019-08-24 11:28:08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836

  一、对离婚房产债权人可以要求冻结执行吗?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俩可以在离婚时自行协议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方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如债权人遇到此类阻却执行案件,首先判断该债务是否存在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性,如果能够确认执行依据载明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通过诉讼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进一步将配偶一方并入执行,实现权益。

  二、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要解决好债务和财产的问题,这涉及到个人经济利益,如果离婚的时候房产是共同财产,而家庭对外有大额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房产,或者强制执行。夫妻承担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份,应当先用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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