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一次为什么不判离婚?北京专业婚姻案律师

2025-08-12 08:23:51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754

在中国,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不判离,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法律原则和司法实践考量:

一、​​法律明确规定(《民法典》第1079条)​​

​​首次起诉的谨慎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次起诉时,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且原告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如家暴、重婚、长期分居等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会​​驳回原告诉求​​,给予双方冷静期。

​​调解优先原则​​

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必须先进行调解(《民法典》第1079条)。若调解和好或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离婚。

二、​​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原因​​

​​证据不足​​

原告仅笼统主张"感情不和",但无法提供具体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聊天记录等)。

法院认为感情破裂需要客观事实支撑,而非主观感受。

​​被告不同意离婚​​

若被告坚决不同意,且无重大过错(如出轨、虐待等),法院倾向于维护婚姻稳定,除非原告证据充分。

​​首次起诉的"缓冲期"作用​​

法院可能认为离婚是重大决定,首次起诉给予双方6个月至1年的冷静期(实践中常见),之后第二次起诉时判离概率大幅提高(通常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的推定依据)。

三、​​哪些情况次可能判离?​​

即使首次起诉,若存在以下法定情形且证据充分,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被宣告失踪)

四、​​后续建议​​

​​若首次未判离​​:

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此时法院判离概率较高(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通常视为感情破裂的推定)。

收集并保存关键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聊天录音等)。

​​冷静期利用​​:

若仍有挽回意愿,可尝试协议离婚(民政局办理)或通过调解改善关系。

总结

法院首次不判离的核心逻辑是:​​"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通过程序谨慎判断感情是否真正无法挽回。若您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针对性准备证据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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