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了离婚协议算离婚吗?北京婚姻案请律师
在中国,双方仅签署离婚协议并不算正式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自愿离婚)
这是常见的离婚方式,但仅签署离婚协议书是不够的,还需要完成以下法定步骤:
1. 双方自愿离婚
夫妻双方必须真实、自愿达成离婚的合意,并且对以下事项协商一致:
子女抚养问题(如有未成年子女)
财产分割
债务处理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2.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双方需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明确上述内容。
3. 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必须亲自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共同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提交以下材料并申请离婚:
双方的、户口本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留存一份)
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求各地略有不同)
4. 离婚冷静期(关键步骤!)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为冷静期。在这期间:
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还需在接下来的30天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
如果冷静期内未撤回但冷静期满后未共同领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协议离婚程序终止。
✅ 只有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亲自到民政局领取了,才算正式离婚,婚姻关系解除。
二、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比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财产有争议),则其中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在审理后,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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