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北京遗产纠纷律师咨询

2025-06-18 08:45:33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212

在北京,父母过世后房产继承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确认继承方式​​

​​有遗嘱或遗赠​​

优先按遗嘱或遗赠协议办理,需公证或法院确认有效性。

受遗赠人需在得知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无遗嘱(法定继承)​​

按法定顺序继承: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均包括继、养关系);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无顺序时继承)。

​​二、办理继承的主要步骤​​

​​1. 准备材料​​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医院或派出所出具);

房产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婚姻证明等);

继承人、遗嘱(如有);

其他(如放弃继承声明需公证)。

​​2. 继承权公证​​

所有继承人需共同到 ​​北京公证处​​ 申请继承公证,提交上述材料。

公证处核实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确认继承人份额。

​​3. 办理房产过户​​

持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 ​​不动产登记中心​​(如北京市各区住建委)办理过户,缴纳契税(法定继承免征,遗赠按3%)、印花税(0.05%)等费用。

领取新房产证(登记为继承人名下)。

​​三、特殊情况处理​​

​​存在争议​​:若继承人协商不成,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多子女继承​​:可协商共有、变卖分款或一方补偿其他继承人。

​​非京籍继承人​​:流程相同,但需注意户籍材料要求(如外地亲属关系证明需公证)。

​​四、注意事项​​

​​时效​​: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晓权益受损起算。

​​税费​​:法定继承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但再次出售时可能涉及差额20%个税(满五可免)。

​​委托办理​​:继承人可委托他人,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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