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北京纠纷离婚律师
在北京,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核心原则是平等分割,但会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来源、贡献等因素。以下是具体要点:
一、财产分割基本原则
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未明确给一方)等。
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给一方的财产等。
注: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共同财产。
协商优先
双方可协议分割财产,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二、法院判决的常见情形
房产分割
婚前全款购房:登记方个人财产,不分割。
婚后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贷款购房:
婚前首付归登记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公式:补偿款=共同还贷本息÷购房总成本×房产现值×50%)。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按共同财产均分。
存款、股票等金融资产
婚姻期间积累的存款、理财、股票等按共同财产均分,但若能证明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可能排除分割。
公司股权/经营性财产
一方名下公司股权:非经营方可分得股权对应的折价款,或经其他股东同意后成为股东。
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根据贡献度、经营情况分割,可能由一方继续经营并补偿另一方。
债务处理
共同债务(如家庭生活借款)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如未经对方同意的借款)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三、倾斜分割的情形
照顾无过错方
若一方存在重婚、家暴、虐待、遗弃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多分财产(通常比例不超过60%-70%)。
注:2024年新司法解释明确“出轨”不一定构成重大过错,需结合情节判定。
保护女性及子女权益
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可主张补偿(《民法典》第1088条)。
子女抚养权归属可能影响房产分割(如判给直接抚养方居住使用)。
四、特殊注意事项
隐匿、转移财产:一方若隐藏、变卖共同财产,法院可判其少分或不分(需举证)。
农村宅基地房:非本村集体成员可能无法分得产权,但可主张居住权或折价款。
涉外财产:涉及境外资产的,需根据财产所在地法律处理。
五、操作建议
收集证据:保留房产证、银行流水、股权证明等财产凭证。
协商调解:通过民政局或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效率更高。
诉讼准备:若争议大,建议委托律师梳理财产线索并制定诉讼策略。
如需具体案例评估,可进一步提供细节(如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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