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北京离婚分割财产
在北京,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分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如下:
一般原则
协议优先: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先就房产分割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双方协议处理。
法定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具体情形
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处理。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一方贷款购房:如果婚后一方贷款购房,登记在该方名下,且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需要对另一方在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特殊情况
存在过错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房产存在贷款:如果房产存在按揭贷款,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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