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已经从30天变成60天?离婚纠纷专业律师
有传言说离婚冷静期已经从30天变成60天了,男方在冷静期可以随时撤销离婚申请,这是真的假的?今天周律把离婚冷静期这个事儿给大家说清楚。首先大家得消除一个误解,很多人都觉得离婚冷静期是60天,其实这种说法不太准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77条是这么规定的,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夫妻双方的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天之内,如果夫妻任何一方改变想法,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等于给了你一个思考的时间,让你在30天里面决定到底要不要离。
那如果你们没有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坚决要离婚,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了。必须双方亲自到场。这个申请的时间也是30天。如果这个30天内你们没有去申请,则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这个所谓60天冷静期,后面那个30天和前面的是不一样的。它不是一个强制让你去等着的时间,而是给你一个去办理离婚上的期限。至于说男方在冷静期内可以撤销离婚申请,那女方也行。本来离婚冷静期里面就是有这个撤销的规定的,甚至冷静期就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反悔的机会,让大家再好好想一想。
在这儿我要跟大家说,在你们财产分配权的义务还不清楚的时候,可别轻易先把离婚协议签了。以我的经验来说,这个阶段找有经验的人协助你们去签婚内财产协议会稳当的多。离婚协议签了都能反悔,但是这个协议一签就生效了。我见过好多例子,好多夫妻在冷静期之内改变想法,导致之前做的努力全都白费了。能顺顺利利体体面面的结束一段不想继续的婚姻关系,是每一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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