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岁可以结婚?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2022-05-11 11:32:06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717

  结婚意味着两个人从两个独立的个体结合为一个家庭,从此携手共同生活。婚姻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也是人生中重要的事情之一,但结婚也有一定的限制,尤其是在年龄上一定要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达到这个年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代表着男女双方都有能力承担起婚姻的责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千零五十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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