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姻受到胁迫,离婚纠纷时女性该如何自我保护?

2022-03-08 10:40:04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670

对于女性来说,恋爱要两情相悦,结婚更要两个人互相喜欢。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幸运,现实中,有的女性会因为年龄原因而结婚,也有人会因为父母的催促而结婚,甚至还有好多女性是被对方胁迫而结的婚。抛开其他两种情况暂且不说,那么如果女性的婚姻是被胁迫的,产生的离婚纠纷时该如何自我保护?在胁迫婚姻情形下主张自己权利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年近40岁的张女士一直没有结婚,虽然她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但是她的父母却很是头疼,于是一直给她安排相亲,张女士虽然不太情愿,但为了照顾父母情绪,还是每次都会准时赴约。在一次相亲中,她遇到了一位谈得还可以的男性,随后便展开了交往。但在之后的相处中,张女士发现与男方在性格和价值观念上存在较大差距,便打算分手。然而这时男方却拿出张女士的私密照片,称若张女士不同意继续交往并与他结婚就把照片发到网上,迫于无奈,张女士只能同意结婚。那么像张女士这样遇到胁迫而结婚的情形,该如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如果遭遇胁迫结婚, 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妇女权益的?

我国公民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胁迫结婚是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自己的真实意愿而结婚。根据《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男方以张女士的私密照片要挟张女士与其结婚,很显然,是典型的被胁迫结婚情形,她可以保留男方威胁她的相关凭证,在一年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

二、在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如果女性朋友向法院以胁迫为由主张撤销婚姻,应当提前知道下面这些问题:首先,申请的主体必须是受胁迫人本人,如果是其他的利害关系人代受胁迫人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其次,撤销权的行使在时间上有严格的限制。撤销申请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另外,关于被撤销婚姻的效力问题。被法院依法撤销婚姻后,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应认定为自始无效,而我们常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他们来说也只能算是同居,更通俗地来说,如果婚姻被撤销后,双方的户口本中“婚姻状态”部分会显示为未婚而不是离异。在这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双方有子女的,则会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一般规定处理。

婚姻还是要讲究缘分,而不是胁迫他人违背自己的意愿与自己结建立婚姻关系。被胁迫的婚姻是不被法律保护的,如果在结婚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强人所难”,那自己终将尝到自己种下的苦果,而对于我们广大女性朋友来说,如果在结婚时遇到对方胁迫的话,那就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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