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故事: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法院这么判了!

2021-06-29 14:06:28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805

离婚过程中,我们总能看到夫妻双方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大打出手、抢夺藏匿的情况,但也有那种双方都不要孩子,互相推皮球的情况。这种生而不养,把孩子当成获利工具的当事人其实并不在少数,我们在处理这类当事人的案子时生气但也无奈!在离婚冷静期实施之前,我们团队律师办了一个案子,本来男女双方说要协议离婚,结果谁都不想要孩子,到了民政局了,民政局也不给办离婚手续,没办法来找我们走诉讼。更没想到的是,为了不要孩子,女方竟然在起诉过程中把原有的工作辞了?并在开庭的时候对法官说,我目前没有抚养能力,你们不能把孩子判给我,我真养活不了。

当下我们有些无语,但更多的是心疼这个孩子。作为父母不幸婚姻的牺牲品,孩子有什么错?而就在前不久,我们又接到一个案子。女方称自己带孩子不方便,言语里透露着带着孩子不好再嫁了;男方则告诉我们,自己工作非常忙,根本没有接送和照顾孩子的时间。两人从家吵到律所、从准备离婚吵到开始办手续的核心矛盾,在律师的告知下,很快就解开了。

解决办法很简单:如果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在私下不协商好、处理好孩子的问题,即便到了法庭,法官也是不会判决双方离婚的,并且还会非常严厉地给予教育!

夫妻间感情出现问题,要解除婚姻,这没有问题,但如果有损孩子的权利,比如都不想要孩子,或者谁都不管孩子,那么无论协议还是诉讼,都无法顺利离婚,甚至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法律上的遗弃罪。

因此,想要顺利离婚,就一定要先把孩子的问题确定好。而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常见的解决办法有2种:

种是直接判决不准离婚,什么时候两个人处理好子女抚养问题了,什么时候再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再开庭。

第二种是法院会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一般会让夫妻之间能力有条件的一方先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就好。

这里的能力和条件指的是: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能够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再综合孩子的年龄,目前随哪方共同生活,以及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进行判断。

如果被指定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判决后仍旧不履行抚养义务,那么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甚至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家理律师再次建议各位离婚的父母,不要贸然拿自己的人生和前程冒险,更希望为人父/为人母的你,多去换位思考,多为孩子做打算。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了不可避免的伤害,别再让孩子为你们互相“推皮球”似的举动受到二次伤害!

希望各位能从“北京离婚故事”中能感悟到婚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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