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制度都有哪些?

2021-05-28 10:04:18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044

今天和大家谈一谈离婚诉讼制度

大家都知道解除夫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也就是男女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之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主要适用于男女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没有重大分歧,如果男女双方就我上述提到的这些内容存在严重的分歧,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他们可能就要进入到离婚诉讼了。

那么一旦进入到诉讼阶段,都有哪些主要的诉讼制度呢?

首先,原告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要递交起诉状的,在起诉状中应当明确原被告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方式,还要写清诉讼请求以及起诉的主要的事实和理由。

第二步,等待法官开庭通知,依照法官送达的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诉讼。如果在规定的时间没有进行诉讼,原告不到庭视为撤诉,被告不到庭法官可能直接缺席审判。

第三步,在庭审中首先要核实原被告的身份,确定诉讼请求,陈述要求离婚的主要原因,同时根据诉讼请求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起诉离婚要提交结婚证,确实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要求子女抚养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等,来证明子女的出生年月。要求主张抚养费的,要证明子女的实际花销或者对方的月收入情况。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列明财产的清单,比如说房产的具体坐落、存款具体有多少等。

第四步,根据对方提交的证据来进行质证哪些证据认可,哪些证据不认可。

认可的部分我们就不说了,主要来说一说不认可的部分。如果对这份证据材料不认可,我们要说清楚因为什么不认可,比如说我们认为这份证据材料是虚假的,那么这份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我们不认可。如果认为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能证明对方的主张的,比如说对方提交了一份照片就认为我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那么我们对这些不认可,我们就要明确的说出不认可的原因。

接下来的环节叫做法庭辩论,认为对方在诉讼过程中哪些地方说的不对,可以在这个环节中集中进行阐述。

后,就是陈述自己的意见,是否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是否坚持自己的答辩意见。

在我们国家,民事诉讼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在收到判决书之后,如果对判决的内容不服,可以在15日之内提出上诉。

在离婚诉讼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主要有诉讼请求明确具体,谁主张谁举证,对自己要证明的事实有举证的义务,提供虚据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庭审中要注意文明用语,不可以肆意攻击谩骂对方,或者扰乱法庭纪律。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132-4015-4941

邮箱:jiali@jialilaw.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Copyright 2021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15186号-2 技术支持:家理律师事务所
本站相关搜索:北京婚姻法离婚,北京婚姻纠纷,北京离婚程序,离婚纠纷,北京律师,抚养费标准,离婚手续怎么办,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咨询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