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离婚律师办案3000+后吐血整理:离婚一定要远离这8大误区

2021-03-19 17:50:52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477

在我们接待咨询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当事人对于离婚往往会产生一些错误的认知。总结了8个比较典型的认知误区,供大家参考。

误区一:到了民政局,就能马上办理离婚

生活中,不少夫妻在处理家庭琐事时,常常容易“冲动”。争吵或者分居,甚至是提出离婚。很多时候夫妻双方提出离婚,就是话赶话,一时冲动而为之。

电视剧《三十而已》中,钟晓芹和陈屿的离婚,就非常具有代表性。在双方积攒了很久对对方的不满后,钟晓芹的流产成为了他们婚姻关系破裂的。后,钟晓芹忍无可忍喊出“离婚”二字时,陈屿也是针尖对麦芒。

可是吵架归吵架,这种放狠话的事儿以后千万别做了。哪怕离婚的心情再迫切,也别去跟对方叫这个板。因为如果没有预约,第二天去了民政局,除了领不到,也没人也搭理你们。还有《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从之前的一次办理离婚手续,当天、当场领取,变成了至少两次,至少两次!

误区二:言语侮辱、精神虐待、冷暴力不算家暴

你以为有持续性的动手打人算家暴?错!其实“冷暴力”也属于家暴的一种,它甚至已经成为现代家庭中常见的生活方式。

为什么说冷暴力也是家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反家暴法》明确指出:家庭成员间的精神侵害属于家庭暴力,同居关系之间的暴力行为也被视同家庭暴力。

通常来说,家庭“冷暴力”的女性受害者普遍高于男性。但是我们不应该忽视家庭中的另一重要角色,就是家庭中的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如果家庭中“冷暴力”频发,精神上的压抑加上心理上的扭曲,对子女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终结家庭冷暴力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PS:前提是协商无效后),受害人需要求助于专业婚姻律师,从家庭矛盾的各个方面收集大量证据,并从法院审判的角度为受害人争取利益大化。

误区三:骗婚就是无效婚姻

我们在接待众多当事人的时候,经常会提到一个词:“骗婚”。当事人一直以为自己生活在完美爱情,完美另一半的世界里,有朝一日忽然发现自己被“骗婚”,在爱情中被蓄意欺骗,这样的故事都伴随着金钱的诈骗。

在我们律所的案卷资料库数据显示,因为婚姻纠纷的咨询者中,称被“骗婚”的都是新婚一至三年的案子,大约占了五分之三。

他们甚至一度认为,“骗婚”就是无效婚姻,因为对方是在欺瞒了自己的前提下结婚的,这样的婚姻不属于有效婚姻。但是在律师眼里,这样的情况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骗婚”,也不属于可撤销的无效婚姻。

无效的婚姻有四种:(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骗婚”不属于上诉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因此“骗婚”不是无效的婚姻。备注:《民法典》实施后第三条已删减。

“骗婚”其实大多是涉嫌诈骗罪,属于合法婚姻,虽然有悖于常理,但是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来处理。

误区四:即便TA出轨,我也很难多分财产吧?

错!在《民法典》实施前或许你没有机会多分,但是在2021年出台的《民法典》新增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富时,应依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准绳停止处置。

这意味着,假如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完整能够主张多分财富,并且很大水平上能完成这一诉讼主张。

因而能够说,出轨行为将能成为财富少分或不分的法定理由。而且如果你有对方出轨的合法证据,那么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成功率高很多。

误区五:对方吸毒只是人品问题,想要据此离婚应该很难吧

错!对方如果确实存在吸毒和行为,且“屡教不改”的,属法定离婚理由,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但要注意的是,你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被教育了两三次以上且再次、吸毒的情况,这样法院采信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

不过法院对于的认定比较严格,如果是在家中与亲朋好友以娱乐为目的的,情节轻微的,法院就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误区六:婚前协议没有用,签不签都无所谓

心血来潮开始寻思着如果结婚的话签个婚前协议,但是回头一想,在现有的婚姻法下,这些协议其实一点儿用都没有,防君子不防小人。签了法律未必支持,就算法律支持实操也很困难。结婚就是拼人品,看自己人品,看对方人品,万一运气不好看走了眼真碰到一个会家暴、、的男人,还能老老实实跟你讲理,乖乖分钱付抚养费吗?咋可能?

但其实在律师眼里“婚前协议”对于一段婚姻的开始是十分必要的。写婚前协议好比是打预防针,防患于未然;一旦走到诉讼,那就好比癌症晚期,要考虑化疗,甚至开膛破肚这种极端手段来治病,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

举个例子,两个人各有婚前财产各请律师协议了婚前协议,结婚一两年,没娃离婚了,上法院批,法官很大可能性直接按照婚前协议来判离婚。当风险来临时,有了婚前协议,好让律师把把关,可以让你更加从容面对。哪怕今天再恩爱,也不妨碍明日变脸。

误区七:只有收集齐感情破裂的证据,我才能起诉离婚吗?

这真是个仁者见仁且一言难尽的问题。

基于很多法官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和事佬精神,以及离婚分割财产让法官头疼不已的司法现状,一般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很小。而当事人有时证据意识不强,或者很多家庭矛盾只有当事人知道其中的苦,也使得外人很难评价夫妻感情破裂。

以至于很多人离婚可以说掉了几层皮才离婚。所以,是否有可能将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修改,以减少旷日持久的离婚大战。

即便没有明显的证据(比如家暴、虐待、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能够证明感情破裂,只要是你想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你依然可以去起诉离婚。一般来说,次起诉离婚时,被判决不准离婚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因为并不是说必须因为某些法定行为,法官才能够判离,你第二次起诉的这个行为以及想要离婚的坚决意愿也可以看做是感情破裂的一个证据,所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基本上都会准予离婚!

误区八:孩子抚养权给我了,TA就别想再看到孩子!

关于探视权的问题,我曾代理一起离婚案件,男女双方已经调解离婚,孩子归女方扶养,男方有探视权,但是调解后,男方以女方不给探视为由多次申请强制执行,甚至把女方列为失信被执行。

可事实上,男方并未到女方住所要求探视。男方为达到报复的目的,多次申请强制执行,给女方很大困扰。

探望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与离婚案件本就是一体的,应一并处理。有的当事人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是出于担心另一方抢夺孩子或者会对孩子有不利影响的考虑等等。

基于此类问题,我们倡导家事纠纷协商解决的良好氛围。也期待可以通过规定不同的探望方式,或设立第三方机构的方式来解决尽快完善探望权的相关立法,促进父女之间关系的健康发展,保障子女的大利益。

同时呼吁媒体定期公布警示案例,让公众明确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家庭教育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孩子可能会面临的不利成长因素。

在婚姻关系如此脆弱的今天,多懂一些法律知识必不可少。随着2021年《民法典》的实施,之前的《婚姻法》也有了不小的改动。

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往往也会影响每个家庭,因此决定前一定要谨慎考虑。一旦发生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离婚律师,避免因为不懂而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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