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赠予配偶的房产,在离婚该如何分割?

2020-12-14 16:06:18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887

如今,交往中的男女生及婚内夫妻一般会通过购买房产来稳定家庭环境以及投资,房价的飙升,也并没有控制住大家对房子的渴望。随着购买房子的来源途径越来越多,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问题也越发明显,尤其是针对婚内赠与的房产问题,争议点更大。今天来给大家科普一种情况,即婚内赠予配偶的房产,在离婚该如何分割?

北京婚姻律师:婚内赠予配偶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婚内赠与房产主要看办理赠与时候,是否注明是“赠与个人”的财产说明。如果赠与合同中有这个约定,那么这套房子则属于个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与个人,则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视作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配偶也有权利分割房产的另一半。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男方父母赠与的房子,房产证也是男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明确约定赠与的房产归个人所有,则视为男方在婚内将房产赠与女方,离婚时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

依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和《合同法》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北京婚姻律师:婚内赠与的房屋有贷款,离婚时如何分割?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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