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怎么办?

2020-09-24 13:38:43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469

登记结婚后国外一方莫名失踪,从此失去联系,导致婚姻名存实亡的情况已不是个别现象。实践中婚姻关系不能维系,中国一方要求离婚,在生活中已经不是少数。那么,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怎么办?下面我们看看涉外离婚律师怎么说。

1、一方在国外不回来,另一方在国内,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此类情况中国法院具有法院管辖权,可以通过国内一方居住地来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根据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节办理,预约法官办理,手续非常简单便捷。

2、如果是夫妻不能够达成一致,被告一方不回来,那么可以缺席判决离婚吗?

这个是可以的。对于夫妻一方不在国内的涉外离婚,国内一方可以单方面向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被告可以委托居住地的离婚律师代理,并通过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委托书后,寄回国内,由律师拿着就可以代理出庭了,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

3、被告在国外联系不到或拒不配合的

国内一方想离婚,国外一方因为不想离婚或者联系不到,对电话或者法院送达的文书不理睬。法院在完成法律规定程序后依然可以缺席判决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即使国外一方不回来,也还是可以强制离婚的。

专业离婚律师提醒:在中国打官司需要委托律师的,必须委托中国的律师,国外的律师不能在中国出庭的。如您还有问题或需要婚姻家事法律帮助,可随时点击页面左侧的咨询窗口,进行一对一线上免费咨询,同时也可拨打网站免费咨询电话,提供主任律师一对一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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