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继承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9-05-21 21:42:20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373

一、婚内继承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综上所述,婚姻法中规定了在婚内继承的遗产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有明确的遗嘱遗产只能由一人继承的,那么是属于个人继承的遗产,所以也就是在离婚的时候这部分财产会按照个人财产来处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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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同时死亡怎么继承

1、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2、根据上述规定:

(1)夫妻在同一事故中死亡,如果不能确定死亡时间,推定无继承人的一方先死,他的财产由其配偶继承,其配偶的财产再由其配偶的继承人继承。如果男方无继承人,推定男方先死,他的财产由女方继承,如果女方无继承人,推定女方先死,他的财产由男方继承。

(2)夫妻双方均有继承人,因为辈分相同,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继承。

二、夫妻先后死亡怎么继承遗产

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2、死亡一方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配偶与其他法定继承人一起继承。

三、未登记夫妻彼此享有继承权吗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那么男女双方具有配偶身份,一方死亡,另一方应享有继承权。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相待,群众公认的,得视为配偶。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如果不具有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男女双方同居的,应属于非法同居或姘居关系。他们不具有配偶身份,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继承对方的遗产。

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夫或妻一方死亡时,继承开始,首先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的财产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以及其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主要是指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可约定其个人特有财产全部归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这部分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本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的另一方依法继承死者遗产后,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理该财产,如果再婚,有权带走或处分其继承的财产。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根据该规定,寡妇因再婚离开原家庭时,有权将其继承其亡夫的财产带走。

现实生活中,夫妻同时死亡的情况多半都是发生与一些灾难中,比如地震、车祸等等,若是自然情况下同时死亡,可能性相对就比较小了。既然有死亡的情况,那之后就需要对其遗产作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此时夫妻共同死亡的话,一般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一方先死亡,那么他的财产就由配偶来继承。而之后配偶也死亡了,就再由配偶的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双方都有继承人的话,则死亡夫妻彼此不发生继承,他们各自的财产就由各自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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