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钱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9-05-21 21:42:15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318

一、结婚彩礼钱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彩礼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二、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例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在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在婚后双方的各项收入和收益都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在处置和使用共同财产时都需要征求配偶的意见,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提供的彩礼或者是聘礼一般情况下也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所以在离婚时一方需要将对方提供的聘礼和彩礼及时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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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双方结婚时男方向女方求婚时给予的费用,彩礼往往会体现男方对女方的重视程度。各地或多或少地都有给彩礼的习俗。那么,彩礼一般给多少呢?今天,北京离婚律师北京离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供阅读。

彩礼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在我们国家,由于区域的不同,所以在给彩礼时,多少也会存在差异。一般的地区会以一万零一为基数,上不封顶。因为一万零一,寓意着万里挑一。所以,我们在给彩礼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而定。因为没有固定的钱数限制,所以我们也可以自行决定。

据网络调查统计,根据彩礼给予情况,全国被划分为5个区域,分别为百万元区、50万元区、10万元区、万元区和零元区。

傲居“聘礼百万元区”榜首的是上海和天津,底价分别是“10万起+1套房”和“6万起+1套房”;紧跟其后的“聘礼50万元区”则被东北三省、江西和青海占据,其中东三省的聘礼十分讲究,是6.8万现金+三金+9999改口费+1套房;而山东、湖南和浙江则被分为“聘礼十万元区”,山东的聘礼形式更是豪爽——“三斤”百元。

其实,彩礼钱只是一种形式,我们不能因为它的多少来衡量我们之间的感情。所以,我们可以在乎彩礼一般给多少钱合适,但是不要在乎彩礼收多少钱合适。其实,彩礼的多少和女儿的父母和男方的父母,都是具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我们也看到很多的家长,因为漫天要价而导致原本恩爱的小情侣不欢而散。其实,彩礼只是一种习俗,不要把它看成是赚钱的工具。

相关法条: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彩礼的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总之,彩礼只是一个形式,用来表达男方对女方的重视程度。彩礼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目的。如果目的未能实现,男方是可以请求返还的。北京离婚律师提醒双方好就彩礼数额平等协商,不要影响婚姻的成立。如果你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可以登录北京离婚律师网站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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