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办离婚能马上拿到离婚证吗?

2022-09-08 16:42:05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845

夫妻在婚姻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矛盾,如果这些矛盾可以妥善解决,那么对夫妻感情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如果已经达到了无法调和,或者是其中一方不能忍受的程度,就很可能会产生离婚的想法。当然,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每对夫妻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双方决定离婚,通常希望能尽快领取到。那么现在办离婚登记能马上领到吗?

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需要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如果通过诉讼离婚不需要领取。

《民法典》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我国民法典颁布后,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即使您双方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的,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时,也无法当天领取。需要在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申请,才可领取到。

即,如果您双方首次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的,符合离婚条件的,暂时不发,不马上解除婚姻关系,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天的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当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发给,即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在后一个30天内,当事人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的效果。如有需求,可以随时咨询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我们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有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也可以提供离婚律师免费咨询、离婚律师在线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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