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

2021-12-29 11:32:06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753

  离婚的夫妻双方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论的情况不胜枚举,那么,在诉讼离婚中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是怎样的呢?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依据是什么?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会遵循哪些原则?今天专业律师带大家一起来解读相关内容。

  离婚孩子归属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离婚孩子归属的主要依据: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2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生活。

  2-10周岁:综合考虑各因素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例如:独生子女)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家庭主妇)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例如:婚外有私生子)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⑤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10岁以上: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夫妻双方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不便抚养的,由父方直接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优先考虑跟子女感情较好的、经济和身体状况好的、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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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孩子,但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这种情况下,一般未成年子女与其(外)祖父母生活更熟悉,并且有较深感情,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遵循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原则,会将其作为优先考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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