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带你读懂涉外婚姻那些事儿

2021-11-01 14:15:38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473

涉外婚姻,是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为了组建一个属于双方的小家庭而结合在一起的法律见证,涉外婚姻亦是如此。今天就来待大家了解涉外婚姻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涉外婚姻?包含哪些情形?

涉外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依据当地的手续办理即可,一般不存在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可是涉外离婚时就牵扯到很多方方面面的因素,它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夫妻关系解除,一般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①夫妻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但居住地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境外;②夫妻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一方为中国公民;③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但婚姻缔结地或者居住地在中国。

二、涉外离婚中一方是外国人如何离婚?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涉外婚姻离婚的解决途径也无非就是这两种。特殊说明: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在国内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那么,如果其中一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诉讼离婚应该适用法院地法律。即涉外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

三、如何确定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涉外婚姻双方当事人在中国起诉离婚,要去哪个法院起诉,往往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国籍、婚姻缔结地和居住地。现实中实际案件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各国的法律规定、国家政策等也不大一样。

所以在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中,确定管辖法院非常重要,这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整体走向以及夫妻婚后财产的分割。

四、涉外离婚诉讼时需要注意的7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更为复杂,涉外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如婚姻缔结地在国外的,需准备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外国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5、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将离婚意见书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6、孩子出生证明,财产明细,不动产证明等。

7、国外形成的证据都需要公证认证。

后,送达起诉材料后,法院会在7日内决定立案,立案成功后原告应及时联系办案法官继续接下来的程序。由此看来,涉外离婚诉讼确定管辖法院、代理离婚诉讼、申请承认国外判决、撰写法律文书等都是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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